2025.06.06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39号3号楼-1层
商业3公开招商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39号3号楼-1层商业3房产,产权人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用途为商业,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处于临时租赁状态,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商方案
(一)招商标的物基本信息
1.面积:566.28㎡。
2.出租方: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用途:商业
4.租赁期限:2年。
5.拟出租租金底价:1.18元/㎡?天(年租金为243896.8元/年)。
6.租赁期内租金递增方式:第2年递增5%
7.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方和承租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租金,以后交租方式按合同执行。
8.租金优惠期:结合资产租赁情况,给予承租方不超过30天租金优惠期。
9.保证金
①竞价保证金:1万元。
①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交纳3.4万元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交费用等,在承租方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和撤出出租区域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所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四)商业用房物业单位
本次出租的国有房屋由该房屋坐落所属的物业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物管费用由所属物业单位规定收取。
二、招商方式
(一)招商公告及竞价信息
本次招商信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京产权交易所、阿里资产平台同步发布,并在阿里资产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二)招商公告时间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示期
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租赁合同签订
成交确认后,由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承租方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接收房屋,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竟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竞价人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应当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个体经营者或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为公司、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合伙企业。
(二)不接受联合竞买和境外竞买。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一)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二)承租方应承诺,承租用途与租赁合同约定用途一致。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三)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或部分转租给其他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已交未用的租金,并有权要求出租方承担该房屋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出租方均无需赔偿承租方经营损失、换房租金差额损失等间接损失。
(二)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出现擅自转租分租、无故拖欠相关费用、擅自拆改或损坏、违法违规经营或使用房屋、逾期交付房屋等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三条第二项约定的相关情形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不退还承租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由承租方承担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按照出租方的管理要求恢复原状,给出租方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三)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及时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逾期期间的租金及相关费用承租方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
(四)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的情况下,承租方如逾期交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应向承租方按当年该房屋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三】交纳违约金,承租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房屋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五)如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相关约定,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及相关方损失的部分,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六)租赁合同中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物品价值、第三方赔偿金额、保险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六、免责条款
在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划、市政拆迁、资产移交、战争、政府政策、上级指令等不可抵抗因素)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暂停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承租方共同确认后据实结算租金等相关费用,各方均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出租资产,或者无法取得经营执照或者其他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和后果,不得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他责任。如因此提前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导致出租方遭受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七、特别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竞价前应当仔细查阅招商方案的全部文件,其参加竞价的行为即视为已认可了《招商方案》等文件中的要求事项。
(二)按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对招商标的物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后续参与竞价即表明对该招商标的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均予已确认。承租方承诺以现状承租该房屋,且在竞标成功后不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及履行合同或提出其他任何变更合同的要求。
(三)经营业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业态,项目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的经营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从事的经营项目能否通过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安全、卫生、教育、城管等各部门审批,能否办理相关证照及许可证请承租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出租方不予承诺。
(四)其他费用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其它费用。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